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十一年(1413)二月置。治所及辖境在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一带。初以其地部落大首领锁南斡些儿为指挥使,赐印、诰、锦绮等。十二年,卫指挥奉命率诸处大小头目修复所辖地方驿站,以通使命,
见“也速该”(141页)。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洪武七年(1374)置。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城西南。其长官坤姓。正德八年(1513),长官使坤卜文子与静州长官司联合叛乱被杀。由其弟坤元袭职。天启间(1621—162
意谓遗产税。又译塔里卡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新疆时强制推行的税制之一。其制:人死后由税吏时对其遗产进行评估,按规定收税2.5%至5%。因税吏经常高估、冒估,故税额远远超出此比例。清军收复南疆后
古地名。参见“西倾山”(698页)。
清宣统元年(1909)驻藏大臣联豫与帮办大臣温宗尧为防英、俄干涉整顿西藏事务之行政措施。在张荫堂整顿藏务之基础上,提出如下措施:奏请派四川知府钟颖统领川军入藏,以资震慑;将察木多拨归赵尔丰管辖,驻军为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札萨克多罗弼哩克图郡王※舍楞从子,巴图尔乌巴什子。明末,因祖辈未随土尔扈特部西迁,留牧伊犁境内。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随叔父舍楞逾喀喇玛岭奔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归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翰林学士、武功大夫。乾祐元年(1170)正月,奉使贺金国正旦。工于书法,且善制笔,取西北地区所产之黄羊尾毫为笔,国中多效之,遂以为法。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巡视卡伦的人”。管理在卡伦供差的维吾尔族农民。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1680—172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