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约文化
青铜时期古羌人文化遗存。因最先发现于青海省湟中县卡约村而得名。分布于整个湟水流域,而以湟水中、上游为中心区,时代大致相当于周初。殉葬物以家畜为多,且贵;陶器少,骨器最多。动物纹饰也较显著,表现了强烈的游牧生活的色彩。又从实行火葬,对羊的崇奉等可推断,这是一种属于古羌人的文化遗存。
青铜时期古羌人文化遗存。因最先发现于青海省湟中县卡约村而得名。分布于整个湟水流域,而以湟水中、上游为中心区,时代大致相当于周初。殉葬物以家畜为多,且贵;陶器少,骨器最多。动物纹饰也较显著,表现了强烈的游牧生活的色彩。又从实行火葬,对羊的崇奉等可推断,这是一种属于古羌人的文化遗存。
?—1869清同治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官坊村人。黎族。同治六年(1867)六月,崖州乐安汛千总外委洪云章至官坊村强行摊派修筑土城之资。因不堪征索之苦,聚集村民当即将洪击毙。翌年冬,与其兄刘那沛等
历史上蒙古族、鄂温克族等狩猎习俗。蒙古语音译,出自《蒙古秘史》,源于突厥语,意为从战利品或猎获物中取得一份东西。凡猎手猎获野兽时,当他还未驮在马鞍上用皮带绑好之前,赶到现场的任何人都可以取该猎获物的一
突厥汗国官号。意谓“肥粗者”。《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其“肥粗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似角而粗短。体貌似之,故以为号。
县名。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湟水下游,东北接甘肃省永登、天祝二县,东南邻土族自治县,南界化隆回族自治县。周秦时为西戎羌人居地,自汉代屯兵田设郡县始,“地随内属”。魏晋时,鲜卑人迁入。南北朝隶吐谷浑。隋置湟水
见“栋鄂部”(1572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中之首府,号上京。领龙、湖、渤三州。治所在龙州,故址即渤海王城忽汗城所在的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东京城。辖境属肃慎故地,约有今镜泊湖附近至牡丹江市一带地。所辖龙州产绸,是渤海著名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译作著力兔。孛儿只斤氏。※吉囊孙,※狼台吉(拜桑固尔)子。隆庆五年(1571),俺答汗与明朝议和时,受明封为指挥佥事。部众2500余人,与其兄※宾兔驻牧于松山(今甘
撒拉语称萨力,意为“独木舟”。旧时撒拉族原始渡河工具。流行于青海、甘肃黄河上游地区。系由整根粗大圆木凿槽而成,长约3米,宽仅容人,每次可载3—5人。渡河时,将其推入水中,人坐(或蹲)中间,两手紧抓船沿
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见“扎底”(190页)。
水族宗教活动者使用的一种符号,水语叫le244sui33。其中,sui33是我国水族的自称。le24是“书、字”的通称,故水书也就是水字。现在收集到的约有400百多字,按其结构可分下列数类:1.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