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业勒部
见“诺雷部”(1953页)。
见“诺雷部”(1953页)。
鄂伦春族游猎时的临时居室。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帐篷”。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是过去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远出狩猎的住所。出现于民国时期。一般用3幅6尺长的白布拼作一块,随其长度一头各立1根长约6尺的立柱,
部分拉祜族自称。“普”为“银”或“白”之意,故汉称“白拉祜”。分布在云南的景东、镇沅、景谷、普洱、思茅、元江、墨江等广大区域。参见“拉祜族”(1370页)。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见“屈列”(1545页)。
清末中医师。河南省南阳人。回族。七代祖传中医,主治伤寒症。医术高明,人誉之为“妙手回春”。曾致力于恢复南阳乡贤、东汉著名医师张仲景圣祠和设立国医学术研究院,为中医学的发展作出有益贡献。
蒙古传统靴的一种。源于13世纪的蒙元时期,蒙古族利用不里阿耳人在伏尔加河畔制造的皮革(俗称俄罗斯皮)做成蒙古式靴子。皮革原料主要是马皮,少数是狼皮、鱼皮等。靴头尖而上翘,靴筒高而宽大,内可套裹腿毡、毡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阿力路协领公署”。“力”,一作“里”。因所管居民分布在阿力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
突厥文碑铭。又名《铁尔浑碑》。1957年在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塔里亚特地方发现,为属于葛勒可汗的第二碑文。约存30行。
俗称“粘杆处”(21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