叆河卫
见“爱哈卫”(1898页)。
见“爱哈卫”(1898页)。
见“二十四史”(6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辽圣宗天辅皇帝耶律隆绪年号。983—1012年,凡30年。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喇瑞麟归附,清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中所。嘉庆至
地名。即今昌都。位于澜沧江上游,昂曲、杂曲两河会合处,为往来康藏间必经之路。东北与德格界,东接乍丫,西至丹达山与拉里界,南连察隅。水草肥美,气候温和。古为康或喀木区,唐为吐蕃所据,元朝置朵甘思宣慰司都
即“昔刺斡耳朵”(1346页)。
哈萨克族历史上氏族复仇的一种遗风。“巴兰托”指驱赶牲畜。即氏族或个人间为争夺牧场或索还赔偿,彼此不断地驱走他人牲畜而发生冲突。最初是按法官判决或长老命令进行。如据※《头克汗法典》第29片断规定:“如果
清代开发新疆的措施。新疆古称西域,自西汉以来历代都有屯田,但规模均不及清代。清屯政创设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统一天山南北后,始大规模兴屯。垦区遍及天山南北,尤以天山北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
见“失里绵卫”①”(5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