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十
见“耶律吴十”(1312页)。
见“耶律吴十”(1312页)。
?—1260蒙古国将领。蒙古族。初副哈剌不花征蜀,后受宪宗命统军2万守六盘山。宪宗九年(1259),汗死后,与朝臣阿蓝答儿、脱火赤等相结,谋立汗弟阿里不哥。中统元年(1260),自六盘山起兵,与南下之
元初畲族起义军首领。畲族,广东循州(今龙川县境)人。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正月,为配合闽、粤、赣等地畲、汉族人民大起义,率循州畲、汉起义队伍,攻赣州,掠宁都,据秀岭,声势浩大。后被招抚,降元。同年
见“土鲁亭山卫”(71页)。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见“释鲁”(2259页)。
1872—1924民国时期将领。字鼎臣。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清光绪年间在土默特陆军第二营当兵。1911年升第三连连长。因不满北洋军阀强行解散该部队,率军起义,经调解仍保留军队番号。1913年改编
见“那色波”(930页)。
明代壮族知名学者。字廷仪。广西宜山人。自幼笃学,博识书传。嘉靖十一年(1532),举进士,历官云南按察司佥事。后称疾辞官返故里,闭门著述,其代表作有《月山丛谈》、《越峤书》等。
唐朝纳抚新罗和※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唐高宗总章(668—670)年间初置,以安顿新罗归附民户。侨治良乡县之古广阳城,隶幽州都督府。领县1:归义县。后废。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信安王李祎
①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②见“拉扎布”(13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