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西左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宗科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哈尔噶斯拒从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佐领1。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跨柴达木河。东至巴彦陀罗海,南至桑陀罗海,西至乌尔图,北至玛尼图沙纳图。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宗科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哈尔噶斯拒从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佐领1。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跨柴达木河。东至巴彦陀罗海,南至桑陀罗海,西至乌尔图,北至玛尼图沙纳图。今属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
清代军府建筑。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原绥远城中心鼓楼西侧。占地面积约1.5万余平方米。门前有高大影壁。院内厅堂三进,前为大厅,两侧为东西庑堂,大厅后为公廨,后院为将军私邸。清雍正十二年(17
唐代南诏职官名。《新唐书·南蛮传》谓:“禄托主牛”,即掌管耕牛、菜牛之官,由最高军政要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①都名。汉元鼎六年(前111)平南越后置。治所在今海南岛儋县西北,领至来、九龙二县,辖境为今海南岛西部地区。始元五年(前82)并入朱崖郡。隋大业三年(607),一说大业六年(610),析朱崖郡地复置,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
即包衣骁骑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总管内务府大臣统辖,以府属各司官员兼治营务。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各设包衣参领5人,皆以郎中兼职,从三品(支四品俸),以掌印理事;又各设副参领5人,轮流值月以掌管禁
见“太阳罕”(273页)。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加地方卡加部落,后迁完更地方。16岁入拉卜楞寺闻思院学习各大论。由贡塘·嘉贝样授近圆戒,由舅父卡加·索果申请,获得祈愿法会然降巴和多仁巴学位。曾任本扎仓的却程巴(法纪师
见“乌拉部”(3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