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巴卫
见“忽把卫”(1488页)。
见“忽把卫”(1488页)。
见“萧观音奴”(200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
官名。元代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管理当地事务,明沿元制,四百户以下设此官,秩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为世袭土官。掌辖区内一切事务。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其承袭、革除、升降隶兵部。参见“长
部分鄂温克族人信奉的神灵之一。鄂温克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阿荣旗地区。人脸长疥疮时供之,祭物是小米粥和狍胸骨。偶像为桦树皮或红铜剪成的一老翁面具,悬挂在门上。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属承天皇太后※崇德宫。又,是宫下尚有一抹里名“赁预笃温一腊”。“稍瓦直”又译作“稍瓦只”,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一抹里名“浑得移邻稍瓦只”,景宗※
见“和雇”(1445页)与“和买”(1442页)。
唐代汉文史籍对今西藏之称谓。“吐”,一说系汉语“大”之唐音;“蕃”,藏族自称。亦指古代藏族政权。藏学界一般指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起,至9世达磨赞普时止。此后汉文文献虽偶有以吐蕃(或土蕃、特蕃)称之
书名。一名《南诏纪行》。郭松年撰。成书于元代至元二十三年(1286)至大德四年(1300)之间。1卷。内容记述大理地区的山川、风俗、物产、社会经济生活、政治文化特点、佛教发展、与中原的关系等,为研究南
见“兀应河卫”(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