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本河卫
见“古贲河卫”(442页)。
见“古贲河卫”(442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大员之一,职位在正酋望之下,大军将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见“笃哇”(1677页)。
见“土默特万户”(72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神山顶”。亦称纳孜、章拉则、拉则宗。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雅鲁藏布江上游,属于日喀则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设拉孜宗,地当交通要冲,东通日喀则、江孜、西通萨噶、噶达克,南通胁噶尔、定日
见“狄后”(1104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辽大臣。字酬宛。契丹族。六院部人。南院大王耶律独攧孙,绕军副使耶律安十子。史载其性刚直,有经世志。道宗时入仕,始为牌印郎君,大康(1075—1084)初年,为夷离毕郎君。时朝内争权斗争激烈,权臣耶律乙
藏语称“却杰”。原为释迦牟尼称号之一。后引申为对闫罗王、神话故事人物、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及高僧等人之称呼。元至元七年(1270)封帝师※八思巴为“大宝法王”。明代亦用之于藏传佛教首领的封号,如封阐化等
见“达延汗”(7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