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勒丹
见“噶尔丹”(2499页)。
见“噶尔丹”(2499页)。
①亦作“番社”。台湾高山族聚落称呼。又是基层社会组织。据《台湾始末偶记》载:“其番有生者、熟者,其聚族而居之所曰社。”《清一统志·台湾府》云:“聚居各社,如内地之村落”。有数十家为一社,也有百十家为一
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号巴图鲁。天聪年间,屡败蒙古及明军。崇德七年(1642),随军攻明锦州,设伏高桥,败明经略洪承畴兵。八年,从大将军饶余贝勒阿巴泰征明,攻河间府城,先登克之,赐号“巴图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明代罕东部人。奄章(一作安扎)之子,幼居沙州(今甘肃敦煌)。洪熙元年(1425),从明军征讨曲先部有功,未获赏。宣德七年(1432),陈前功于朝,授罕东卫指挥使,获赏赉,仍居沙州。十年(1435),进
见“广平淀”(13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三卫,满洲源流考》作斐森卫。永乐三年(1405,一作四年)八月,古儿伐里女真首领买罕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以买罕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在今黑龙江下游左岸普
?—1553明代元江傣族首领。嘉靖二十五年(1546),杀侄元江土知府那宪,夺印,并封收因远驿印记。明遣镇巡官发兵讨之。二十九年(1550),密约交趾武文渊谋反,明遣兵征之,并拟改设流官,那鉴益纵兵劫
见“忠贞可汗”(1414页)。
1842—1848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六代活佛。姓名不详。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一世。藏族。卫地(前藏)牧驴人之子。第五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后,依前例转世于西藏,由第七世班禅额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