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司天台
参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参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①族名旧时西部纳西族的自称。纳西族居住在云南西北和四川西南金沙江上游地带,略以长江第一湾流至东经100°4′处,自北而南分作东西两个区域。称谓颇多,大体东部的称为“公些”,西部的称为“纳西”。“纳”,
官名。①宋代禁廷置侍卫司。 ②清代宫廷置侍卫处。其制:于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内,选材武出众者授之,以备随侍、宿卫。顺治(1644—1661)间,设一等侍卫60人(武职三品)、二等150人(四品)
元明哈尼族土司。明属临安府。今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清嘉庆《临安府志》卷18“土司志”:官桂思陀之部分置。明初,土司阿英(哈尼族)归附,赐姓钱,授长官司副长官,世袭。其司距府治西南140里。东
书名。金夹谷清臣、党怀英等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大定元年(1161)十月至大定二十九年(1189)世宗一朝有关史事。明昌四年(1193)八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世宗纪》。
见“耶律敌烈”(1318页)。
藏语音译,意为“强买强卖”、“强销货物”。即以强迫手段进行不等价交换。解放前西藏农奴主对农牧奴的一种超经济剥削。有些宗本(相当于内地县的官员)、谿堆(庄园的管理人)等官员用从印度、尼泊尔或拉萨等地买来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
见“按札儿” (1622页)。 ②见“阿术鲁”(1202页)。
唐代吐蕃十部落之一。初主要分布于今甘青川藏区交界处。为藏文“bod ka gyag drug)之对音意义。敦煌藏文文书载:“聂墀(赤)赞普,……做了六牦牛部之王”。据考,似与汉嘉郡旄牛夷有关。又称越巂
见“莫温河卫”(18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