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把总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1909—1942朝鲜族抗日将领。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任东北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第一大队队长。1935年初,以哈东支队为基础成立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任二团团长,后调任三团政治部主任。是
清代满族中拥有特权的八大家通称。天命七年(1622),清太祖努尔哈赤“立八和硕贝勒共事议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皆异其礼”(嘉庆《清会典事例》卷2),于八旗中各主一旗,亦称八固山贝勒。其权势居一人之下
壮族地区古地名。又称雷洞。北宋时邕州左江道侬峒地。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后改下雷州。民国改雷平县。今为广西大新县下雷乡。壮族聚居区。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香、香卓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五年(126
?—731唐朝宰相。临漳(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鲜卑源氏。其先世为河西秃发氏,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隋刑部侍郎※源师民孙,唐太常伯源直心之子。初第进士。神龙(705—707)中,以殿中侍御史黜陟江东
见“丹必占灿”(378页)。
?—1784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雍正十三年(1735),由监生授内阁中书。迁礼部员外郎,改内阁侍读。乾隆十一年(1746),出为甘肃凉州知府。累迁山西布政使。三十一年(1766),因事夺官
藏语音译,意“有生有死”,西藏牧区牲畜租赁形式之一。其中以牦牛租赁者,又称“协”。与“结美其美”对称。其特点是“租赁关系不限于封建领主与牧奴之间,大都为出租、承租双方自愿,均以实有牲畜为基数,遇灾害死
蒙古语音译,意为“家中儿郎”。原为草原部落贵族家中僮仆,随蒙古兴起及元朝的建立,皇室、诸王、勋贵通过掳获、分封、招收、影占等方式,占有大批人口,作为私属人户,谓之“怯怜口”。多为工匠、护卫、猎户、鹰人
?—1732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三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父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奉命领镶红旗大营。三十七年,封诚郡王。次年,降贝勒。四十八年(1709),晋封诚亲王,奉命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