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1162金大臣。本名斡论,亦作讹论。女真族。完颜氏。景祖乌古迺孙,国论乙室勃极烈阿离合懑次子。聪敏多谋略,通契丹字。太宗天会元年(1123),奉命督扈从诸军讨平乌底改叛众,授左监门卫上将军,为广宁
见“昔剌思”(1345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撒合夷。为※克烈分部之一。一度投靠札只剌部札木合。后该部首领温真率部分部众,脱离札木合,转投铁木真(成吉思汗)。约宋淳熙十六年(1189),共举铁木真为蒙古部汗。继而与铁木真叔
我国满族16世纪末至20世纪初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清太祖努尔哈赤指令大臣额尔德尼和噶盖参照蒙古文字母创制的。字母的形体和数目与蒙古文字母大体相同。一直使用到17世纪30年代,
见“丹白尼玛”(377页)。
即“乞儿诺尔”(123页)。
景颇族载瓦支语,景颇支语称“杜阿缪”,意即“做山官的姓氏”。汉语俗称“官种”。解放前云南景颇族社会中最高等级。山官必须出身于官种,所谓“南瓜不能当肉,百姓不能当官”。官种家庭成员,凡属男性,名字上都冠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在今四川西北部岷江支流杂谷脑河中下游的理县及黑水河上游黑水县一带。与※哥邻羌相邻,居民交错而居,关系密切。南朝宋元嘉元年(424)夏,西秦乞伏炽磐遣镇南将军吉毗率步骑万人,南
蒙古、藏等民族的传统奶食品之一。广泛流行于内蒙古、西藏、青海、新疆等牧区。制法:将酸奶倒入锅内煮沸,等温度下降后,倒入布袋过滤,挤出奶水,将布袋中的奶渣捏成小块,晾干即成。奶渣有酸味,故亦称酸奶渣。制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