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儿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洮尔河卫。据《明会典》载,为“正统后继置卫”之一,一说置于永乐(1403—1424)初年。天顺五年(1461)十一月,命该卫故指挥佥事阿路秃之子塞兀得袭职。塔儿河清代作拖罗河,即今洮儿河。卫治即设于洮尔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洮尔河卫。据《明会典》载,为“正统后继置卫”之一,一说置于永乐(1403—1424)初年。天顺五年(1461)十一月,命该卫故指挥佥事阿路秃之子塞兀得袭职。塔儿河清代作拖罗河,即今洮儿河。卫治即设于洮尔河流域。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
书名。亦名《征南录》。孙沔镇压侬智高起义记。一卷。北宋滕甫(字元发,一字达道,浙江东阳人)撰。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起义军据邕州,宋朝派狄青、孙沔、余靖率宋军前往镇压。次年,事平。狄青率宋军归朝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我国自称怒苏的怒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福贡、泸水两县,使用人口8千左右。境外与缅甸接壤地区也有少量分布。怒苏语有方言差别,分南部、中部和北部3个
即“彭宏澎”(2178页)。
①(603—631)隋末唐初东突厥小可汗。名什钵苾。阿史那氏。※始毕可汗子,颉利可汗侄。隋大业(605—618)中,始毕可汗立其为泥步设,领东牙兵,妻隋淮南公主,建牙于幽州北,统管契丹、靺鞨、奚、霫等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吐鲁番维吾尔族人所建的旗分。准噶尔势力崛起后,吐鲁番即处于准部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康熙五十九年(1720),吐城大阿珲额敏和卓等代表民愿遣使向清请求内附。雍正三年(1725),清
1305—?元朝官员。字士安。蒙古塔塔儿氏。居莱州掖县(治今山东掖县)。家有“昌节斋”,自号“海东樵者”。元统元年(1333)进士,授翰林编修,历南台御史、经历,至正二十年(1360),为江西廉访佥事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
清永淳十三屯壮族人民抗租首领。广西永淳县那决屯望阜村人。壮族。道光末年,永淳一带壮族地区地主对佃农肆意盘剥,民情激愤。咸丰元年(1851),与杨隆盛、陆锦钦等结盟拜会,竖旗聚众,倡议抗租,提出“一县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