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仓地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清末在内蒙古地区推行的一项筹边政策。始行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辛丑条约后,清政府为筹集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巨额赔款,推行“练兵筹饷”等“新政”,以“移民实边”为内蒙古“新政”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以筹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都拉特部。其先民一说是唐代西突厥的※“咄陆”,一说为15世纪蒙古“朵豁剌特部”。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18—19世纪时,分别游牧于吹河、塔拉斯河及
1856—1921清末史地学家。江苏武进人,字敬山,号结一宦主人。光绪十四年(1888)入两广总督张之洞幕,任广东舆图局总纂,主修《广东舆地图》。十八年(1892)中进士,授庶吉士。散馆,改工部主事。
见“内务旗三旗骁骑营”(310页)。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
①(1581—1623)后金著名儒臣,满文创制者之一。满族。纳喇氏。世居建州都英额(今辽宁抚顺西)。努尔哈赤起兵初期来归,隶满洲正黄旗。兼通满、蒙、汉文字,封为“巴克什”。常从努尔哈赤征蒙古诸部,以蒙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见“诸冬河卫”(1951页)。
卫拉特蒙古宗教节日。蒙古语,意为“诵经会”。每年六月十五日开始,八月一日结束,共45天。参加经会喇嘛,每天仅吃一顿饭。在此期间,百姓可以前往烧香,但不能在庙内住宿。经会结束后,举行赛马、摔跤等竟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