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
满语音译。①姓,清皇族皆姓觉罗。后金天命间,扈尔汉被赐姓为“觉罗”。 ②皇族名。借用姓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的伯叔兄弟各直系子孙之称。天聪九年(1635)定制:显祖宣皇帝本支为宗室,伯叔兄弟
1888—1951民国时期新疆官僚、泛突厥泛伊斯兰主义者。新疆伊犁人,出身富商,维吾尔族。青年时求学于土耳其君士坦丁堡医科大学。1915年回国办学,宣传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思想,主张一切操突厥语的
①(1248—1293)元朝大臣、政治家。又译安同。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四世孙,※霸突鲁长子。中统元年(1260), 13岁为怯薛长,掌宿卫事。四年,曾劝阻世祖勿杀阿里不哥叛党,以怀服未附者,使
即“解忧”(2373页)。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仁宗乾祐年间(1170—1193)。铜质,传世多品。
?—412十六国时期西秦王子。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鲜卑人。乞伏氏。开国主※乞伏国仁子。西秦建义四年(388),父卒,以年幼,未得即位,其叔乞伏乾归被推为西秦主。更始四年(412),弑乾归及诸子十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宁玛”意为“旧”或“古”,意即“旧派”,指其传入西藏最早、历史最久,并一直保持古老的宗派传承。因其僧人衣帽尚红,又俗称“红教”。该派主要教法是密教,从赤松德赞赞普(755—79
明清时期蒙古官名。※和硕首领。元亡明兴,蒙古地区处于分裂、割据和战乱状态,社会结构亦随之发生急剧变化。元代军政、军民一体并兼有领地性质的万户、千户制,在政体上演变为※兀鲁思和※鄂托克,在军事组织上演变
见“彻彻秃”(10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