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傣
参见“旱摆夷”(1080页)。
参见“旱摆夷”(1080页)。
布依语音译。亦译“样梭”、“浪俏”、“朗绍”、“朗冒”。汉语称“赶表”。布依族青年男女谈爱找对象之习俗。流行于贵州。多于节日、街日举行。地点在田野、山坡间。开始时一般为集体进行,一群男青年对一群女青年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
见“徕宁城”(1893页)。
回族族谱名。修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记马氏一支——郑和以后15代之谱系。为研究郑和之族属和改姓(由马氏改郑姓)以及本支发展、迁徙的情况,提供了重要史料。1936年玉溪县李鸿祥,从该县郑和
?—1664清初畲族起义军首领,畲族,福建建宁人。康熙二年(1663),得知王铁佛在建宁结寨起兵抗清,进攻邵武,即号召畲民,并于茶仔畲结寨,起兵响应,抗击清军。次年,清兵围剿茶仔畲,寨破被捕,遭杀害,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
唐吐蕃王朝古都。即逻娑之别译,今之拉萨,清初曾称之为招地,参见“逻娑”(2062页)。
见“山答卫”(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