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彰可
见“脱原保”(2081页)。
见“脱原保”(2081页)。
一个女子与一个以上男子结为配偶的特殊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和母系氏族制,其后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通常与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行。以其发展阶段不同,形成若干类型,常见的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叔侄
即※“差巴”(支差者)的一部分。旧时四川甘孜藏区雅江地带农奴阶级中的一个等级。从领主处领种一定数量的土地。按规定每年要向地方政府交地粮和支应各种差役,一般还要向土百户支应劳役及各种摊派。繁重的差役使得
辽代将领。名又记作的禄、敌鲁。字耶宁。契丹族。为辽太祖阿保机伯父※耶律释鲁之后。史载其熟知兵马。以为国尽力,被圣宗称作“千里驹”。初入仕,为右皮室详稳。统和二十八年(1010)八月,从驾讨高丽,渡鸭绿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都云(今贵州都匀)人。壮族(一说布依族)。与莫彦殊分别割据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后晋天福五年(940),归附楚王马希范。北宋时,龙、方、张、石、罗五姓领主崛起,取代尹、莫两
辽时对妇女的尊称。契丹语音译。是由“阿点”和“夷离的”复合成的词组。“阿点”意为“贵”;“夷离的”与“乙林免”词干相同,意为“妃”、“大臣夫人”。合为“贵妃”或“贵夫人”之意。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之子。初随父起兵反汉。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与父降汉。同年,父死,嗣立。以父降汉,入居塞内,谨慎自守。后与部落共居于安定郡(治所在今甘肃镇原县东南)。死后子东号立。
①清高宗弘历年号。1636—1795年,凡60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高宗弘历(643页)。
唐朝官员、地方割据者。高丽人。省称“师古”。※李正已孙,父※李纳。受唐册封,屡据齐鲁之地为乱。贞元八年(792)纳死,军中请其代父位,唐授以郓州大都督府长史,复为右金吾大将军同正、平卢及青淄齐节度营田
1872—1924民国时期将领。字鼎臣。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清光绪年间在土默特陆军第二营当兵。1911年升第三连连长。因不满北洋军阀强行解散该部队,率军起义,经调解仍保留军队番号。1913年改编
见“三娘子”(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