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头
见“杜度”(960页)。
见“杜度”(960页)。
?—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蒙古族。原居塞外,嘉靖(1522—1566)中,因得罪本部酋长,父兄被杀,本人伏水草中得脱,潜投明宁夏守备郑印。骁勇屡立战功,官至都指挥。万历十七年(1589),加副总兵致
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哈克·库里伯克。乌兹别克人(一说塔吉克人)。※阿古柏第三子。清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光绪三年(1877)春,受命守托克逊。清军进剿,逃喀喇
唐代南唐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代人研究,疑为“蒙巂”异写。在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至漾濞彝族自治县一带。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见“拓跋沙漠汗”(1362页)。
见“室点密可汗”(1749页)。
哈萨克族社会组织。或称“塔衣帕”,即部落。由若干※乌鲁(氏族)组成。其头目称“比”,或由其他大牧主、大宗教头目担任。初由选举产生,后逐渐转为世袭。负责处理本部落大小事务,征收税赋,解决民事刑事案件和各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南北朝时期略阳清水氐豪杨氏的称号之一。南朝宋昇明元年(477)十二月,杨广香以阴平(今甘肃文县西白龙江北岸)为政治中心,自立为阴平王。后杨炅、杨孟孙、杨定、杨法琛等继其号。齐、梁、魏也分别以此号封之。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