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牧地东界敖汉旗,西界正蓝旗,南界皇庄屯,北界翁牛特旗。元属大宁路,明初隶大宁都指挥使司,后为察哈尔所据。天聪年间,喀喇沁部长苏布地偕从叔色棱等降后金。九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光绪十四年(1888),西藏人民抗英斗争因清政府投降政策失败,英国迫使清政府于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1890、3、17)在加尔各答订立此约。签订人为驻藏大臣有泰和英国
武都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西北县)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保宗之子。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父被杀,逃奔宋。孝建二年(455),受宋封征虏将军,以为武都(今甘肃西和县南)、白水(今四川广元西北
契丹外戚族帐名。《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番法,王族惟以后族通婚。”后族在契丹统治集团中具特殊重要地位。据《辽史·外戚表》:“契丹外戚,其先曰※二审密氏:曰※拔里,曰※乙室已。……拔里二房,曰大父、
?—1327元英宗皇后。蒙古亦乞列思氏。驸马昌王阿失与昌国公主益里海涯之女。英宗至治元年(1321),册为皇后。三年,其兄御史大夫铁失以谋弑英宗罪伏诛后,为御史所参,以与元凶铁失为骨肉至亲,不宜仍拥中
即“榜什”(2420页)。
书名,明代编纂的《华夷译语》之一种。洪武三年(1370),太祖朱元璋命回回人马沙亦黑与火源洁编纂。一说编于元末明初或永乐五年(1407)。分两种:一种为“杂字”,一种为“耒文”。以各民族通用字为主,附
1886—1970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北京八。清醇亲王奕䥈之子,过继钟郡王奕詥为嗣。光绪十六年(1890),封二等镇国将军。后晋辅国公,又袭贝勒。三十四年(1908)加郡王衔。早年
参见“穹庐”(15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