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一作“雅法哈”。清代曾称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为“雅发罕鄂伦春。”
古地名。《续汉书·郡国志》:武都郡下辨县有赤亭。汉灵帝分陇西、武都二郡地,设南安郡领属。在甘肃成县西北。东汉末,烧当羌一部首领迁那率种人内附,汉朝嘉之,假冠军将军、西羌校尉、归顺王,安置于此。传至玄孙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海晏县境内,青海湖东北岸,东至木里沟咀,西至哈尔盖,北至麻皮寺。境内有白佛寺(亦名永宁寺),麻皮寺、新寺三座格鲁派寺院。旧志作达乌默藏,为“环海八族”之一。原居海南贵南县茫拉地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景宗时(1032—1048)官教练使。天授礼法延祚五年(1042)六月,宋将种世衡施离间计欲陷西夏大臣野利旺荣,李元昊见疑,遣其假旺荣意报种世衡欲通和,被宋将庞籍扣留。六年正月,
见“博尔术”(2150页)。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精奇尼哈蕃”(2465页)。
①藏语音译。藏斗。原西藏地方政府计量青稞、糌粑、奶渣等的量器。约合25斤,木制镶铁,有5升、10升、15升、20升大小不同的规格。 ②云南丽江纳西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见“答喇河卫”(2240页)。
碑铭。清世宗胤禛撰文。雍正二年(1724)立于北京孔庙。碑文记述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于雍正元年煽动青海西宁僧俗大众抗清,清廷命抚远大将军年羹尧率兵平叛的经过。对研究该历史事件有一定参考价值。
?—367晋代匈奴首领。又作曹谷。任右贤王。初附前秦苻坚。东晋哀帝兴宁三年(365),与左贤王刘卫辰举兵反秦,率众2万攻杏城(今陕西黄陵县西南)以南郡县,屯马兰山(今陕西铜川市北),为秦军败于同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