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石璟”(448页)。
1856—1875清朝皇帝。1861—1875年在位,年号同治。满族,受新觉罗氏。咸丰帝※奕长子。母慈禧太后。咸丰十一年(1861),咸丰帝死后继位,时年6岁,先由载垣、肃顺等顾命大臣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元朝官员。又译马思忽惕、马思忽惕伯。回回人。※牙老瓦赤(牙刺洼赤)之子。原籍花剌子模。约元太祖十六至十七年(1221—1222),以蒙古军征花剌子模,随父款归成吉思汗,并献管理城市方略,受委随父同治河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野史书名。辽※王鼎撰。1卷。书成于大安五年(1089)三月。鼎仕辽,官至观书殿学士。因怨辽道宗“不知己”,坐罪,于大安(1085—1094)初被流放镇州可敦城(今蒙古国布尔根省哈达桑之东的青托罗盖古城
约1782—1842清代纳西族著名诗人。字沁亭。云南丽江大研镇人。自幼得其父悉心指导,勤奋嗜学,学识渊博,才华横溢。中秀才,原欲读书成名,因性格刚强,作文时爱发议论,屡赴省试不第,便长期在乡任教。目睹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白马强镇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建,为西夏初期十二监军司之一。驻地娄博贝(今宁夏吉兰泰盐池以北),备契丹和鞑靼。一说在盐州(今宁夏盐池县)或灵州(今宁夏灵武县)。
清朝官吏、文史家。字亨文。号哲初,又号蓼初。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万历十六年(1588),由德化(今江西九江)中举。二十年(1592)登进士。历宝庆(治在湖南邵阳市)、杭州二府推宫,办事精详
见“洛桑曲称嘉措”(17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