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代西原州(今广西左、右江一带)僚人起义首领。邕管羁縻西原州黄峒人。壮族(时称僚人)。贞元十年(794),与第黄少高等在黄峒一带聚众反唐,率众围攻邕管经略使所在地。又挥师攻陷钦、横、浔、贵4州,并遣其
又作布旺勃罗,参见“达秋·古鲁”(738页)。
南北朝时吐谷浑人墓志。北齐天统元年(565)刻制。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志文27行,行28字,全文737字。墓志主人系吐谷浑王族女,嫁与北齐尧峻。志内记载其身世及其夫的官职、战功等。是研究南北朝与吐谷浑关
藏语音译,意“俸粮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粮食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俸粮,兼放高利贷。
参见“图尔额依格尔部”(1439页)。
碑名。或称《唐幽州卢龙节度押奚契丹两蕃副使张建章墓志铭》。1956年出土于北京德胜门外冰窖口东。碑有志石与盖石两部分,盖石长100厘米,宽112厘米,中间边栏内篆刻“唐蓟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张府君墓志”;
东魏、北齐将领。又作步六汗萨、步汗萨。代郡西部(一作太安狄那)人。匈奴破六韩氏(韩氏)。魏金门、化正二郡太守步大汗荣孙,龙骧将军步大汗居子。北魏正光(520—525)末,值六镇起义,率家南下奔尔朱荣,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地区准噶尔人专称。首领为僧格异母兄卓特巴巴图尔和卓哩克图和硕齐之裔。康熙十年(1671),自准噶尔地区移住。初附和硕特部游牧。后因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置2旗,各设札萨克。有贝勒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涅巴会议”的职司之一。常设一人,多由※“荒扎”(小头人)或荒扎子弟充任。负责管理“涅巴会议”的文件、档案等事务。
见“凤伽异”(3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