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见“车凌蒙克”(280页)。
元明宗和世㻋妃。哈剌鲁氏。※阿儿思兰汗后裔,帖木迭儿之女。仁宗延祐三年(1316),周王和世㻋举兵失败,西行,过其地,纳为妃。七年(1320),生子妥懽贴睦尔(顺帝)。顺帝
见“伯颜猛可”(1092页)。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韦州静塞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建,为西夏初期12监军司之一。驻地韦州(威州,今宁夏中卫县韦州镇),初称韦州监军司,毅宗奲都六年(1062)改称静塞军。备宋环、庆2州。
汉朝官员。义渠人。初事景帝,为郎。武帝元光六年(前129),以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奉命从车骑将军卫青等出征,为骑将军,兵败,折兵七千人,罪当斩、赎为庶人。元朔五年(前124),复以校尉从大将军卫青击
见“犁汗王”(2072页)。
满语地名。又作呼兰哈达。“呼兰”汉译作“烟筒”;“哈达”汉译作“峰”、“崖”,合为“烟筒山”或“烟筒峰”。位于兴京(原赫图阿拉)西南(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之西),清永陵对面。明正统三年(1438)
官名。元代始置。为安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七品。清代多被精简。参见“安抚使”(908页)。
地名。原名河口,藏语作呷曲卡。东邻康定,南毗盐源,西接理塘,北界瞻对。历为打箭炉明正、崇喜2土司属地。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入藏驱准噶尔,于江之中枢设中渡汛驻防,改名中渡,归打箭炉、阜和协管辖
书名。广西土司志及大藤峡瑶民起义史书。2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此书字为※《龙凭纪略》与※《藤峡纪闻》二书的合订本。有《宁攘全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