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1063辽朝宗室。名又记作涅里古。小字耶鲁绾。汉名洪孝。契丹族。皇太叔耶律重元(辽道宗耶律弘基叔)子。兴宗时,重熙十一年(1042)十二月,封安定郡王,十七年(1048)十一月,进封楚王,为惕隐。
?—约1091宋代河湟吐蕃大首领、唃厮啰政权名将。又名青宜结鬼章。清代译作果庄、果庄。初为唃厮啰疏族、河南(今青海黄南、甘肃甘南两藏族自治州一带)吐蕃首领溪巴温属下首领。作战勇敢,多智善谋,日渐为各部
县名。在青海省东北部、湟水和大通河汇流地区,邻接甘肃省。先秦乃羌戎之地。秦为陇西郡辖境的西北塞外。汉属允吾、浩门2县。隋属湟水县。唐永徽年间(650—655),分属龙支、湟水和米川3县,后归吐蕃。宋归
书名。胤祯撰。书中收录康熙五十七年(1718)皇子胤祯(允禵)奉命西征之27件奏议。原稿为满文,选自《抚远大将军奏疏》。后被译为汉文。以译者文笔不佳,文意多有倒置。因奏议详细纪录了出征前的准备、行军日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奥敦、奥纯等。参见“奥纯部”(2253页)。
蒙古族古代宴客习俗。饮食时主人先尝一口以示无毒。一作“口到”。蒙古族自古就十分好客,乐施善予。萧大亨《夷俗记》载:“有生平不相知识,或贫或馁,不必卑辞哀请,直入其幕而坐之,主人食即以其食剖而分之。以故
见“楛矢石砮”(2164页)。
即“头下军州”(631页)。
参见“駮马”(1782页)。
见“河中地”(15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