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孙
见“带孙”(1607页)。
见“带孙”(1607页)。
书名。简称《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蒙古王公功绩表传》。清祁韵士等纂。120卷。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书。有汉、满、蒙3种文本。汉文本最先告竣。满文本据汉文本译成。蒙文本又以满文本为蓝本译就。体例仿
蒙古族古代刑罚。蒙古族自古崇九,把九看作众多而神圣的数字,牲畜又是赖以生存之源,故以科罚九头牲畜作为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计量单位。依罪行之轻重,罚以九或九的数倍牲畜,无畜可罚者,以身充奴。初在民间以习惯
?—1668清代蒙古王公。蒙古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初为喀尔喀台吉,隶札萨克图汗。康熙元年(1662),札萨克图汗旺舒克为同族罗卜藏台吉额琳沁所戕后,部众溃散,他从杭爱山率部投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即“李文彩”(1028页)。
即“载淳”(1844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格尔洛贝子旗。雍正元年(1723),索诺木达什拒附罗卜藏丹津叛,逃脱归清,封固山贝子。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3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瑶语音译,意为“瑶人”。旧时云南省金平的“平头瑶”、马关的“白头瑶”、河口及越南北部的“沙瑶”的自称。他们都认为“同出一家”,即源于广西。
?—1327元朝将领。唐兀人。昂吉儿子。河西甘州(今甘肃张掖)人。本姓野蒲氏。至元二十一年(1284),随父入见世祖,任速古儿赤(掌御服事者)。二十四年(1287),随帝征叛王乃颜,有功,奉旨代父职。
参见“萨图克·博格拉汗”(20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