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
西燕段随年号。386年,凡1年。
西燕段随年号。386年,凡1年。
见“耶律敌烈”(1318页)。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石耶洞府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隆为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五年(1658),长官杨胜美帅众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号纸。后其孙
①清咸丰年间新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是清朝地方官员和当地伯克残酷压迫和剥削农民引起的。道光(1821—1850)年间,库车伯克掠夺土地问题已日渐严重。仅阿奇木伯克皮鲁斯1人,侵占官田和民田便达1600余
见“乌鲁斯博罗特”(352页)。
见“排瑶”(2037页)。
见“从太山”(321页)。
旧时云南西盟地区一带佤族一种传统的宗教活动。当地群众认为木鼓能通神,是众人崇拜的对象。用长约两米的粗大树干挖空而成。每年二月各个村寨都进行制作木鼓,由一户或二三户主动提出,担负出牛、酒等祭品。由青壮年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参见“喀申和卓”(2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