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泰萨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萨(一译朱太子)。英宗南归后,与其母留居蒙古,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故汉文史料无载。据清圣祖康熙云:“(英宗)在沙漠,曾生一子,今其裔孙,尚在旗下”。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女婿)。一称大哥子。据传为明英宗子。据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载,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为瓦刺所俘,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监护,配其女摩罗札嘎图,生朱泰萨(一译朱太子)。英宗南归后,与其母留居蒙古,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故汉文史料无载。据清圣祖康熙云:“(英宗)在沙漠,曾生一子,今其裔孙,尚在旗下”。
914—934五代后唐皇帝。933—934年在位。沙佗人(一说其先世为代北胡人)。后唐明宗※李嗣源第三子。生于晋阳(治今山西太原市西南古城营西古城),小字菩萨奴。天成元年(926),授金紫光禄大夫、检
唐代吐蕃古堡名。藏语音译,意为“母子宫”。地在今西藏山南乃东。相传为藏族第一位聂赤赞普时所建,誉为藏族首座古堡宫室建筑。初为赞普王室住地,后王室迁至拉萨,此堡渐为寺院场所。曾毁,康熙时(1662—17
?—1864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嘉庆八年(1803),任总堪布,掌办商上事务。因与热振呼图克图滋事,革职,关押候审。同治二年(1863),色拉寺喇嘛聚众持械将其抢回,拒驻藏大臣满庆及达赖喇嘛命
即“大武神王”(93页)。
见“耶律术者”(1308页)。
清代八旗制度中的一种官爵世袭制度。依其定例可分为两类:①世爵,即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其中又分为26等。此内,分两种情况:一是赐予“诰命”文书,得爵者子孙世袭原封之爵;一是赐予
即、“龟兹”(1105页)。
土族语称“却克·保力嘎”,意为“取毕捆子”。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农业生产习俗。秋天,将田间的麦豆等捆子运到场上垒起后而举行的庆丰收活动。届时,家家杀猪宰羊犒劳农田劳作者,吃肉、喝酒、唱酒曲等尽情欢娱一
蒙古语对山泉之称呼。后引申为发源于山泉之小河流称呼。清代汉籍文献多载之。如什巴尔台布拉克、赛喇木布拉克、雅玛图哈布齐勒布拉克、古尔班努库尔布拉克等。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至今仍有些河流袭用此称,如沙
见“孛罗乃王”(9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