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石虎”(445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以道光元年(1821),博窝头人互争土地致启衅端,抢掠硕板多、边坝等地,并杀害前往查办之官员,于十三年(1833),同驻前藏游击孙如藻各率官兵前往查办,因功赏二等台吉。十五
藏语音译,意为“一五二四”,即藏历十五绕迥第二十四年。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由掌办商上事务第穆呼图克图报请驻藏大臣批准,于光绪十六年(1890)仿※九松西著”币铸造,惟正面铸藏文“觉阿尼西”字样,余
?—215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暹答子。以同父异母兄刀更孟袭为宣慰使后暴虐杀戮,恐祸及自身,遂起事,放逐更孟于景逢。永乐十三年(1415),更孟被缢杀后,次子刀
契丹传统祭俗。《辽史·国语解》:“凡出征,以牝、牡麃各一祭之曰,诅敌也。”反映出契丹游牧生活习俗。
明代建州女真首领。又作于虚出。古伦氏。原为元代设于依兰附近的五个万户之一,即火儿阿万户。明初,南迁至房州(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明廷为尽快招服女真各部,在其地设卫置官。其为当地有影响的著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北周初,尚用北魏※太和五铢、※永平五铢及※永安五铢等。至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七月,更铸布泉之钱,以一当十,与五铢并行。时梁、益之境,又杂用古钱交易。河西诸郡,则常用西域
见“郁羽陵”(1350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丹津班珠尔多仁。藏族。出身西藏大世家,※康济鼐侄,多仁班智达之子,妻为八世达赖之妹。任噶伦。乾隆五十三年(1788),照其他噶伦例,赏给“札萨克”名号。同年,廓尔喀(今尼泊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