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姬
即“妣吉”(1260页)。
即“妣吉”(1260页)。
?—1643清朝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阿喇布坦长子。尚郡主,封和硕额驸。康熙五十五年(1716)父卒,因年幼,由叔父罗卜藏喇什袭郡王爵。乾隆三年(1738),叔父卒,封固山贝子,赐乾清门
十五世纪藏族高僧。又作班丹扎释、班丹扎释巴藏卜。明永乐五年(1407),应明帝邀,赴南京。曾奉明帝命,护送西藏大宝法王德银协巴返藏。后屡奉命出使西域诸地,促使这些民族地区归顺明朝,致使“远夷率服,边境
?—1457明哈密忠顺王。亦称哈力锁鲁檀。蒙古贵族。故王※卜答失里之子。正统四年(1439),父卒,嗣位。时其地回回、畏兀儿、哈刺灰等种落杂居,头目不相统属,莫能节制,众心离涣,势渐衰。翌年,都督皮剌
明代建置名。明初立军卫法,京师及各地均设卫所。划数府为一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百户所。凡驻军5600人者称卫,1120人称千户所,112人称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一总旗辖50人),小旗辖10人。军士
小土官名。 ①清朝对少数民族小头领的统称。如《清史稿·费扬古传》附传载:“雅陇江滨瞻对,喇滚,革布什咱,绰斯甲布,诸土目各率所属户投诚。奏请授五品安抚司,其副为六品土百户。从之。”又如《清文献通考·职
中国北方部落名。又译额勒只斤。为※都儿鲁斤(又译迭儿列斤)蒙古诸部之一弘吉剌部分支。伊儿汗国大臣合剌乞那颜出自该部。
即“茯茶”(1599页)。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康乐街南。蒙古语名“塔布·斯普尔罕”,即五塔寺。清雍正五年(1727),崇福寺(小召)喇嘛阳察察尔济呼毕勒罕任呼和浩特副札萨克喇嘛时,年班赴京,奏请建立此寺。十年(17
即“处闾近支”(5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