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屯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新各地屯垦,每户授田30亩,借给种籽、口粮、牲畜、农具等。垦户每亩纳租银5分或细粮8升。光绪年间(1875—1908),改为二人为一户,每户给地60亩。屯田自北疆逐渐扩及南疆。对开发新疆农业起了重要作用。
即“土别兀惕”(69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永乐五年(1407),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註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见“亦文山卫”(873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藏语音译。意为“贡折”。即附有礼品之庆祝表文。例于清朝皇帝喜庆典礼之日呈进,以表示祝贺。始于五世达赖喇嘛遣使向顺治帝呈送附有礼品之信件。后历世达赖喇嘛、班禅、各大呼图克图及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等官员,常以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布里雅特。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周围。与秃麻、火里等部错杂而居。以狩猎为业,兼事游牧。成吉思汗十三年(1218,一说二年,1207),为成吉
蒙古部名。明代又译作好儿趁。明洪熙年间(1425),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合撒儿)十四世孙奎蒙古塔斯哈喇遭厄鲁特部侵袭,徙居嫩江依兀良哈,因同族有阿噜科尔沁,故称所部为嫩科尔沁以区别之。初与札赉特、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乾隆九年(1744)建。位于内蒙古萨拉齐之东。嘉庆三年(1798),因遭雷击起火被毁。十一年(1806),重建。经堂、佛殿墙壁,皆为磨砖对缝的精工建筑,大殿门楣悬有藏、蒙、汉三体文字
又名云接寺塔。俗称中寺塔。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位于中京道光中府(今辽宁朝阳)。在今朝阳东凤凰山(古称龙山)上,现存佛寺上、中、下三处,山顶为上寺,下行一里为中寺,下寺居山腰。上、中寺各有塔遗存。上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