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336成汉宗室、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成汉君主※李雄孙,※李期侄。多才艺。曾任尚书仆射,被封为武陵公。玉恒二年(336),为李期所忌,诬以谋反,下狱死。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宗喀之江嘉。从龙珠嘉措受戒出家,拜敦珠嘉措为师,于安多大部分寺院进行巡迥讲辩。后赴西藏,于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五部大论,由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受近圆戒,接受各种佛法经教。
即“黑龙江”(2227页)。
元朝官府属吏名。回回语文书官。元时迁入中国的回回人日增,故元政府各部多设此属吏。中书省吏部设2员、户部6员、礼部2员、兵部1员、工部4员等。
明初在东北所设※兀良哈三卫之一。自称“我着”。明初游牧于潢水(今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以北,福余河(又作瑚裕尔河,今乌裕尔河)流域,即今齐齐哈尔地区。洪武二十二年(1389)始设卫,因福余河得名。以故元
古城遗址。位于今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城约5公里处。城周约1华里,呈方形。城墙中间层用粘土夯成,内外辅以大土坯,外土坯宽约170厘米,内土坯宽约120—150厘米。残墙最高处约5米,上部最宽处达7米。城内有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辉发纳喇氏。字馥斋。著有《白云诗钞》。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黑城”之意。康熙(1662—1722)中,准噶尔部噶尔丹占其地为牧场。清朝平定准部后,乾隆二十三年(1758),建喀喇沙尔城。城周254丈,高1
金代女真人平时所着服饰。有带、巾、盘领衣和乌皮靴四类。其束带曰吐鹘。巾以皂罗若纱为之,上结方顶,折垂于后。顶之下际两角各缀方罗径2寸许,下附带长六七寸。当横额之上,或为一缩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