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从晖
五代时北汉大将。吐谷浑族。英勇善战,多谋略。后晋开运(944—946)初,仕晋为冀州刺史,以击败契丹兵知名。北汉时为义成节度使。乾祐七年(954),高平之战,为行军都部署,兵败,病卒。
五代时北汉大将。吐谷浑族。英勇善战,多谋略。后晋开运(944—946)初,仕晋为冀州刺史,以击败契丹兵知名。北汉时为义成节度使。乾祐七年(954),高平之战,为行军都部署,兵败,病卒。
见“昭烈皇后”(1648页)。
见“河厉桥”(1506页)。
西域古地区名。见《新唐书·西域传》。《辽史·天祚本纪》载:西辽主耶律大石至寻思干(今撒马尔罕)。西域诸国举兵10万,号忽儿珊,来拒战。大石三军俱进,忽儿珊大败。呼罗珊与忽儿珊为同名异译,波斯语,义为“
藏语音译,意为“封地文书”。旧时中央封建王朝、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水、林、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他人不得侵犯等等。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
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又称祖尔干苏木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一佐领。曾辖有阿克、奥尔孜克、山根、屯木亭、康孜嘎、乌梁海6苏木。旗众操蒙古语。从事畜牧。多信奉喇嘛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
五代十国时楚王马希范同溪州刺史※彭士愁战罢讲和后所立纪其善后事宜之铜柱,亦为界标。铸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天福四年秋,士愁引兵攻楚,兵败,遣子师暠率向、田、龚、朱、覃五姓首领纳溪、锦、奖三州印,请
见“松木儿台吉②”(1297页)。
书名。清钱良择撰。1卷。是书为作者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扈从内大臣索额图拟前往尼布楚参加中俄谈判的途中日记。始于当年五月一日,迄于八月十三日。对噶尔丹出兵侵犯喀尔喀、及造成的危害,有具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