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代武备院下管辖骲箭匠人之官。秩八品。※骲箭,又名响箭,用于教阅或通讯、传檄等。原定,内务府武备院设鸣镝匠以造响箭,设鸣镝匠※穆昆达(即骲头作族长)管辖。康熙(1662—1722)中,锡伯族鸣镝匠先后
清代八旗录取成丁者之简易方式。凡编审人丁,有以及龄者入册,亦有以身高5尺以上者入册,各时期京内外办理原不一致。宁古塔将军(康熙元年至十五年,1662—1676)巴海,每届3年则出告示,令满汉幼丁按期至
见“贵由”(1653页)。
州名。故址在今宁夏同心县东北韦州。唐咸亨三年(672),吐谷浑王诺曷钵率部自凉州徙于鄯州浩门河(今青海大通河)南,因邻吐蕃受逼迫及地狭,复徙灵州(今宁夏灵武南),唐置州以居之,以诺曷钵为刺史,取“欲其
①见“耶律塔不也”(1328页)。②见“耶律挞不也”(1326页)。 ③见“萧挞不也”(2001页)。 ④见“萧兀纳”(1992页) ⑤见“答不也”(2238页)。 ⑥见“完颜宗亨”(1155页)。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天启元年(1621),由石砫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马千乘子马祥麟晋为宣慰使,治石砫(今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管辖溪洞蛮民(今土家族等)。明隶重庆府(治今重庆市区),清隶夔州府(治
清代八旗组织基本单位和首领名。顺治十七年(1660),清廷正式规定八旗的基本单位※牛录,以及该单位首领牛录章京(前称※牛录额真)的汉文名称,俱称为佐领。雍正四年(1726),颁给佐领图记以作文移印信。
金大臣。本名谋古鲁。字子达。盖州(治今辽宁盖县)按春猛安人。女真族。温迪罕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授固安主簿,历任信州判官、顺州刺史、南京警巡使、监察御史、户部员外郎,累官太常少卿,充陕西元帅府
清乾隆年间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又称“苏四十三事件”。是时吏治败坏,贪污成风,循化地区连年歉收,人民生活极端贫困。民族矛盾、阶级斗争日趋尖锐,加之乾隆二十六年(1761)以来,撒拉族内部伊斯兰教新
蒙古语音译。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凡蒙古妇女妊娠,将及月辰时,则移居于其他毡帐。若生子。则宴亲亲友。元代宫廷亦有此俗。《元史·祭祀六》载:“凡后妃妊身,将及月辰,则移居于外毡帐房。若生皇子孙,则锡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