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祭谷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即“贝子庙①”(314页)。
即“忽汗城”(1487页)。
中国古族名。参见“徐夷”(1893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
即“库合真”(1109页)。
亦称“古姆萨”。景颇语音译,意为“旧制度”,即山官制度。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以山官为首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辖区之间不分统属,辖区内由山官各自为政,没有专门立法和执法机构,利用传统的习惯
广西西林壮族岑氏之家谱。10卷。清岑毓英(1829—1889,字彦卿,号匡国,广西西林人,壮族)撰。系据民间传说及旧谱增订而成。西林岑氏为田州岑氏之支派。有《滇黔节署》刊本(北京图书馆藏)、光绪十四年
①蒙古史书。全名《崇高至上转轮圣王十善福白史》,汉译名作《杂噶拉斡尔第汗所编之经卷源流》(杂噶拉斡尔第汗指忽必烈汗)。明代蒙古※切尽黄台吉据忽必烈时代之《白史》及畏兀儿人必兰纳识里卫征国师旧作,加以校
?—1664清初将领。蒙古族。哈尔图特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败走,在西拉他拉大草滩(今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卒。率400户退守哈屯河,应后金使招,投后金,隶蒙古正蓝旗
元地方政区名。至元七年(1270)改北京路置。辖境约东至大凌河,南达辽东湾,西抵长城喜峰口,北以今赤峰和阜新市一线为界。治所在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宁城县大明城。领录事司1,县7:大定、龙山、富庶、和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