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即“完颜永中”(1150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男人节”。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男子的节日。节期在每年夏历正月初九,相传“男人有九个魂”,故定于是日举行。这天,男子不外出劳动,也不做家务,只是在饭前祭祀一下祖先和其它神灵,一切家务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罽宾国遏纥城(位于今阿富汗喀布尔河流域)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辖毗舍、阴米、波路、龙池、乌弋、罗罗、檀特、乌利、漠、悬度等10州(一作11州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潘卫,在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明廷在其地置包藏先结簇长官司,秩正七品。参见“包藏先结族长官司”(588页)。
柯尔克孜族口吹指拨乐器。柯尔克孜语音译,亦译作“奥孜考姆孜”。流行于今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铁制,中空,长约5—6厘米,琴身一头为弧形,另一头直形,中间夹有弹性薄铁簧片,下有一钢丝弦。吹奏时置于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一种民族歧视、
东羌的一支。又作同羌。参见“铜鞮羌”(2063页)。
?—1434明代东蒙古(鞑靼部)太师。亦作阿噜克台,原名乌格德勒库。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阿苏特部领主。初为鬼力赤可汗的枢密知院,与瓦剌反复仇杀争霸,互有胜负。永乐六年(1408),杀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又名彭舍怕俾。土家族。宣慰使彭南木杵子。正统六年(1441)十月,赴京贡马。七年,袭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职,诰授怀远将军。十四年(1449),与族人彭南木答相讦奏,既而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