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公稻母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缺粮户的,群众认为这样可以保证来年丰收。原先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后来一些亩头逐渐将其变为一种剥削手段。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缺粮户的,群众认为这样可以保证来年丰收。原先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后来一些亩头逐渐将其变为一种剥削手段。
见“革咂簇”(1603页)。
1804—1924清末民初武术家。河南洛阳人。回族。武术家※马兴子。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幼承家训,从父学心意六合拳。20余岁,已精心意六合拳各套拳路。继承父志广传击技,曾在本县北窑清真寺办武学,又在东
见“曷苏馆”(1652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参见“希布察克部”(1108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礼宾官,管理司署府内的布置,接待宾客,负责烟茶招待等。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40挑(每挑约合50斤)。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明代。操苗语川黔滇方言的一种次方言。主要分布在黔省中部,平越(今福泉)、麻哈(今麻江)、龙里、清镇、贵筑(今贵阳)、修文等地。明天顺二年(1458),爆发了苗民干把珠率领的农民起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
见“东京户部使司”(517页)。
契丹死刑之一。《辽史·刑法志》称:“亲王从逆,……或投高崖杀之。”这是对亲族赐死的一种方式。辽太祖七年(913),“以※夷离堇涅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辽史》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