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作“僮族”、“僮人”,亦称“撞丁”、“俍人”、“俍兵”、“土人”、“土丁”。自称“布壮”、“布越”、“布土”、“布侬”、“布沙”(沙人),“布曼”(意为“村人”)等。1952年统称
苗族山歌。男女青年对唱的一种情歌。因歌声高亢,乐曲婉转,能传声较远而得名。可独唱或合唱。流行于黔东南地区,尤以台江地区的飞歌享有盛名。今已成为苗族音乐代表曲调之一。
见“恩克那力纠哈汗”(1871页)。
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字问亭,号东皋渔父。恪僖公拔都海之子,蕴端从弟。封辅国将军。著有《问亭诗集》。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绥定城(今新疆霍城县治)。辖绥定、宁远(今伊宁市)2县。有8台站、8驿站、20卡伦,维吾尔族、回族村庄53处,及察哈尔营、额鲁特营驻牧地。隶伊塔道管辖。伊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又称果洛、俄洛、郭罗克等。拉加寺以西积石山一带藏族部落专称。为古代西羌、吐蕃、蒙古等各族在长期相处中融合而成。初俱居住于大、小金川上游及三都昆仑河一带。清中叶后,因惧官军征讨,
赫哲族婚仪习俗。流行于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一带。过去赫哲族结婚,有的将新娘接回后,即进夫家拜天地成婚;同江县一带则新娘被接来后,不马上进夫家,而与陪伴来的兄嫂弟妹等被安置在另一家暂住。当日晚,新郎及其亲友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二年(1910)置,治所即今讷河县。辖域东西1100余里,南北700余里。东界兴东道,西接西布特哈,南连海伦府拜泉县,北邻嫩江府。明以前沿革同※龙江府。清初为索伦、
?—1707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和罗理。号巴图尔额尔克济农。博尔济吉特氏。※固始汗第四子巴延阿布该阿玉什长子。原驻牧于准噶尔。噶尔丹攻杀鄂齐尔图车臣汗后,被迫率众避居甘肃大草滩。后侦噶尔丹谋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流考》改作农额勒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干、乞列迷、伏里其、囊加儿等处女真首领准土奴、塔失等178人来朝贡方物,以其居地置卫,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