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质部
见“奥失部”(2252页)。
见“奥失部”(2252页)。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设之好屯河卫,改作赫图或赫图河卫。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
见“乌古部”(332页)。
清代诗人。字肇珊,号燕南。福建闽县(今闽侯县,属福州市)人。回族。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曾官芜湖,后应观察杨雪椒聘往湖南为其幕僚。遨游于洞庭、衡岳之间。工诗,作品古朴清新。著有《湖南吟草》1卷。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甘肃永昌县。唐为凉州,宋初为西凉府,景德(1004—1007)中并入西夏。元初为西凉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一作十年),以永昌王宫殿所在,立永昌路。下
位于今新疆奇台县东南50公里半截沟镇南麻沟梁上。居高临下,扼古代由奇台赴吐鲁番古道。城垣大部已毁,残垣断壁犹存,为夯土建筑。周围约700米,曾出土具有西汉风格之瓦当、板瓦、筒瓦,以及五铢钱、汉式陶器等
参见“骆越”(1782页)。
少数壮族自称。意为“边地居民”。分布在广西防城等中越边境地区。参见“壮族”(888页)。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