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清代内蒙古寺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汇宗寺西南约里许。清雍正九年(1731)以帑银10万两,仿达赖喇嘛在西藏所居庙宫形式建造,以居章嘉呼图克图。俗称汇宗寺为旧庙,此称新庙。两庙合称多伦诺尔庙,同为内蒙
古州名。北周武帝置。治所在沙渠县(今湖北恩施)。隋改清江郡,唐改清化郡,乾元(758—759)初,复名。宋因之,领清江、建始2县。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并清江入州。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置
藏语音译。西藏后藏贵族家族之一。庄园在江孜珠颇拉。其先辈为达吉及其弟阿松,约17世纪中期为后藏地方行政官。阿松受蒙古和硕特部达延汗赏赐,受封于江孜南部的珠颇位,其家族因以得名。阿松子帕玛杰布参加征服西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根据各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单身奴隶的多少,由家支头人议定而划分。不问血缘等级,只论财富多少。属上等户,拥有财产标准为:土地3—5石种子;羊6
哈尼族他称。又作碧约、必约、白窝泥等。见于民国《新平县志》、《元江县志稿》。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和墨江县境内。参见“哈尼族”(1633页)。
古水名。《汉书》已见其名。简称辽水;唐时又省称小辽,小,一作少,也称贵端水;唐以后又称沈水,今浑河(《辽史》有浑河、沈水之名)。源出今吉林省哈达岭西南麓,自辽宁清原县西南流,经新宾、抚顺、沈阳、辽中、
见“元修”(227页)。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见“阿旺降白选热嘉措”(12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