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克布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恰克拉”(1725页)。
详见“塘波且万户”(2312页)。
毛南族传统花竹帽。亦称顶盖花、花竹帽。流行于广西北部毛南族地区。系用精心挑选的金竹及墨竹破成细篾片编织而成。上面的顶箍缠有黑缎,织有黑边;中间的部分全用竹编织,灿若抹金;底部用墨竹编上4至6层斜“日”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拉哈卫,并说清代拉哈河在汪清边门内。
匈奴语音译。又作“区脱”。其义有3说:(1)边界上的“缓冲地带”或“中立地带”。《史记·匈奴列传》:东胡“与匈奴间,中有弃地,莫居,千余里,各居其边为瓯脱。”(2)边境上候望之处。司马贞《索稳》引韦昭
清代游牧喇嘛旗之一。俗称白佛旗。雍正三年(1725)置。辖4佐领。附青海诸蒙古牧,不参与会盟,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初驻牧黄河东岸,乾隆末年私越河北。道光三年(1823),被勒回河南。牧地东至龙羊峡河口
书名。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巡抚徐相国等五人受命主纂,布政使司参议宫梦仁、姚淳焘等协修,参加者达60余人。80卷,附图考1卷。成书于二十三年(1684)。体例遵十一年(1672)颁布之《河南通
解放前夕在云南建立的地方革命武装。原称“普光三支队”,是一支组织松散自发反对国民党压迫的地方武装。在接受中共“云南人民自卫军第二纵队”领导后,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第九支队”,随即改编为
?—1885清代彝族土司。字化南。都天锡之子。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年未及冠袭职。同治(1862—1874)初,率土兵助清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石达开部及
即“从太山”(3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