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宗实录
书名。纥石烈良弼等修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元年(1123)九月至十三年(1135)正月太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七年(1167)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太宗纪》。
书名。纥石烈良弼等修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元年(1123)九月至十三年(1135)正月太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七年(1167)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太宗纪》。
藏语、蒙语、满语都作“差役”解。源于突厥语。在藏族地区,指旧时农奴向地方政府或各级领主所支应的各种差役,包括人役和畜役,总称乌拉差,是农奴一项十分繁重的负担。民主改革后,已废除。在蒙古地区,元朝已有此
明代蒙古左翼察哈尔部领主。亦称大委正、庄秃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远孙,※打来孙之子。早年随父徙幕东方,进入大兴安岭以东地区,残破泰宁、福余诸卫。部众3万余。万历七年(1579),随兄图们汗发难于辽左
官名。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部数万人降汉,次年,汉处之于西北边五郡故塞外,因其故俗,设置属国,汉朝政府派属国都尉领护。西汉共设安定、天水、西河、上郡、五原、张掖和金城七属国,汉朝政府各派
藏语喇嘛墀本的简称,意为“僧人万户”。元代乌思藏地方帕木竹巴郎氏家族万户的自称。元宣政院所辖乌思(前藏)、藏(后藏)十三万户中,帕竹万户(《元史》作伯木古鲁万户)领地在今西藏乃东地区,藏传佛教噶举教派
?—1037宋时归义军节度使。一作曹顺。※曹宗寿子。大中祥符七年(1014),父卒,继任。同年以归义军留后遣使贡于宋,表请金字藏经、泊茶、药、金箔。真宗授其为归义军节度使。初向辽进贡时自称“沙州回鹘”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
清代八旗成员所占有的田地。始于天命六年(1621),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辽沈地区实行“计丁授田”,每一成年旗丁授田6垧。后继续推行此制,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1662—1722)初年,清政府先后进
即“慕容望”(2438页)。
?—175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栋鄂氏。尚书锡勒达之子。雍正七年(1729),随靖边大将军傅尔丹镇压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叛乱。因傅尔丹指挥不利,中诱计,于和通泊遇伏丧师。十年(1732),随亲王策零
见“慕璝”(24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