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买勃极烈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治城邑者”。执掌女真内务政务(一说“阿买”为“厄木”之对音,意为第一,即第一勃极烈)。收国元年(1115)七月,阿骨打设谙班、国论、阿买、昃4勃极烈共掌国政。辞(习)不失首任此职。天辅七年(1123)辞不失死,再无任此职者。天眷元年(1138)颁行汉化官制后废止。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治城邑者”。执掌女真内务政务(一说“阿买”为“厄木”之对音,意为第一,即第一勃极烈)。收国元年(1115)七月,阿骨打设谙班、国论、阿买、昃4勃极烈共掌国政。辞(习)不失首任此职。天辅七年(1123)辞不失死,再无任此职者。天眷元年(1138)颁行汉化官制后废止。
即“许兀慎”(921页)。
①见“耶律术者”(1308页)。 ②见“萧仲恭”(1993页)。
?—170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称丹津阿喇布坦、都噶尔阿喇布坦。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墨尔根岱青曾孙。初游牧于科布多等地,为噶尔丹倚任。噶尔丹在乌兰布通、昭莫多为清军战败后,见噶尔丹势孤,与
族名。又作“傣泐”。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族的自称。“仂”系傣语音译,意为“下面”,因西双版纳处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部分傣族聚居区之南,按地理位置属于下方,故称。一说西双版纳古为“泐国”,称“勐
约1778—1858清代新疆喀什噶尔大阿訇。号斜黑阿浑(訇)。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阿斯图阿尔图什庄人。阿帕克和卓墓掌管人。清道光六年(1826),暗结张格尔,抱经起誓,随同作乱。张格尔兵败后,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见“纳若”(1266页)。
清黄懋裁撰。《得一齐杂著日记》之一。光绪四年(1878)五月受四川总督丁宝桢札委赴藏,于七月初七日自成都出发,经雅安、打箭炉(今康定县)、里塘(今里塘县)、巴塘,折南至云南中甸,再经丽江、大理、永昌(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低于※差米,高于※约布。相当于藏区的堆穷。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奴总户数的7%。人身依附领主。一般有独立经济,但缺少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无条件直接领种差地。主要靠
(1787或1790—1858) 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二弟穆尔哈齐第九子祜世塔后裔,监察御使禄康子。字介春。荫生出身。嘉庆间,官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护军统领。道光四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