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克南南
见“依斯坦”(1461页)。
见“依斯坦”(1461页)。
官名。唐代始置,称军事招讨使,掌招抚讨伐事务,兵罢即废。五代设有行营南面招讨使、北面招讨使、都招讨使等。宋代多以文武大臣兼任,不常设置。辽、金沿边诸路常设有招讨司,以边区部族兵长官充任招讨使。元代多置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①(?—1645)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扬古岱卓哩克图子。号额齐格诺颜。初称阿噜蒙古。隶察哈尔部。后因不堪察哈尔林丹汗侵虐,徙牧漠北克鲁伦河流域依附
见“阿尔巴布伯克”(1241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定礼、聘礼、彩礼。古代蒙古人订婚时,男家以一份彩礼献给新娘的父亲,作为订婚表记。如也速该·把阿秃儿为其长子铁木真(即成吉思汗)订立婚约时,曾将1匹从马作为彩礼送与女方家长孛思忽儿弘吉刺
清代驻西藏边界的藏族僧俗官员。分边缺营官、大缺营官,均五品;中缺营官,六品;小缺营官,七品。因驻地与外藩接壤,有约束民众、稽查出入之责。乾隆五十八年(1793)规定:边缺营官于任期3年内,办理妥善,驾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夏万户,《元史》作沙鲁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1852—1917清朝大臣。字清弼。蒙古镶兰旗人。巴岳特氏。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出任山西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调出山西冀宁道,晋按察使。迁湖北布政使。二十六年(1900),任湖广总督。
见“撒尼泼”(24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