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善后章程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
?—1924清末民初内蒙古伊克昭盟王公。达拉特旗札萨克多罗贝勒之子。光绪二十七年(1901),乘达拉特旗人民因反对天主教失败,被迫赔款之机,鲸吞大批牛羊。三十一年(1905),又在绥远城将军胎谷放垦时
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拉祜族地区一种剥削方式。无牛或缺牛户给多牛的富裕户放牛,牛主不给看牛人报酬,每到开耕季节可使用牛主的耕牛犁地。是一种变相牛租。
见“吴勉”(1072页)。
南北朝时期北方部落名。一作吐突邻部。族属不明,居于女水(在漠北土拉河西、鄂尔浑河上游)流域,与解如部唇齿相依,周围有高车、柔然、鲜卑部落活动。以游牧为业。与北魏不发生臣属关系。北魏登国三年(388),
苗族传统武术。历史上曾用于军事战斗,今为一种强身健体的体育运动。男女自古习之。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据祭祀词中言,始于蚩尤,亦有“张祖先师”传授之说。与南拳、北拳相比,其手法、桩步及套路多具独特之处,自
见“脱脱”(2080页)。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即“刘承钧”(8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