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践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见“摆三勿儿威正台吉”(2354页)。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古葬俗。槃瓠蛮俗之一。人初死,置于树上,用竹木刺而下之,谓之刺北斗。葬后,亲属聚饮而归。
见“金满城”(1476页)。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侍中”之意。会同元年(938),始在诸宫院、群牧司和遥辇帐置此官。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天眷元年(1138)置,治所在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辖境约当今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和大兴安岭一带,领有会宁府、肇州、隆州、信州、蒲与路、合懒路、恤品路
?—1282元朝将领。唐兀氏。河西人,※火夺都子。世祖时,父死,袭千户职。至元九年(1272),制授征行千户。次年,迎击宋攻成都军,从攻嘉定,取泸、叙,攻重庆,数有战功。十二年(1275),任东西两川
民国时期新疆省财政厅(司)发行的货币。 ①民国二年(1913)至民国四年(1915),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印制的大龙票(又称新票、省票),面额为红钱400文(主币),流通于新疆迪化、伊犁、阿克苏道
?—1652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苏默尔氏。顺治七年(1650),袭云骑尉。九年(1652),恩诏加至骑都尉。再遇恩诏又加一云骑尉。后随军征南明,至福建,破敌水军4000余人。进至厦门,郑成功领船6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顺元年(1330),世祖曾孙魏王阿木哥第二子阿鲁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