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桑子
见《亢仓子》。
见《亢仓子》。
五卷。清钱沣(约1739-1795)撰。钱沣,字东注,号南园,云南昆明人。乾隆进士,初为翰林,后考选江南道监察御史。曾诛甘肃昌赈折捐案罪首王亶望,劾诛山东巡抚国泰。平生清贫,刚直不阿。钱沣诗文向不存稿
十五卷。清梁份(约1668前后在世)撰。梁份,字质人,南丰(今江西南丰)人。生卒年不详。少从彭士望、魏禧游,讲经世之学。曾只身游万里,览山川形势,访古今成败得知。著有《怀葛堂文集》、《西陲今略》。是集
一卷(玉函山房辑佚书本)。清马国翰辑。按,《隋志》有三字石经《春秋》三卷的记载,其注又有梁有十二卷的记载。《唐志》则有三字石经《左传》古篆十二卷的记载。国翰认为《唐志》标题多出于臆测。但据王国维所考,
二十卷。宋蔡正孙(约1279年前后在世)撰。蔡正孙,字粹然,自号蒙斋野逸。生卒与里籍不详。是书前有自序,可知此书为己丑年作。确切时间当为元太祖至元二十六年,时宋亡已十年。是书有前后集之分,各十卷。前集
不分卷。明焦玉撰。焦玉无史传,始末不详。此书序题明永乐十年(1412),然书中杂有其后的内容,为后人所增益,亦未为可知。此书分总论、火器、火药三部分。总论论述火攻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大略言应利用地形、气
一卷。清焦袁熹(1661-1736)撰。袁熹字广期,号南浦,清江苏金山(今上海金山)人,康熙丙子(1696)举人。曾协助王鸿绪撰《明史稿》,后以议不合离去。著有《此木轩全集》等。他取《春秋》中邾、莒、
十二卷。不标撰人名氏。只是卷首题签说,“苏州府学附生曹澐手辑吴敬庵《羲经本义》二十本,上大宗师鉴定。今呈到十九本。其一本系图说,因绘画不及,俟于原本录出补送呈”等等。可能是江南诸生录送提学之本,不知道
无卷数。明来集之撰。此书每卦均大约举其要义,有所发明处不过数语,故取名为一得。其中颇有精当透彻之语,但支离破碎之处也不少。如释讼卦说,天开于子,水归于壑,见其始而不见其终,此天水讼之可以谋始而不可以成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
六卷,首一卷。喻端士撰。喻端士,清嘉庆前后南昌人,《贩书偶记》时令类著其书为“道光元年(1820)密香庵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