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成语>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六书故

六书故

三十三卷。元戴侗(生卒年不详)撰。戴侗字仲达,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宋淳旸中(1241-1252)登进士第,由国子监主簿守台州。德旸初(1275)由秘书郎迁军器少监,辞疾不赴,不详其所终。是书乃以六书理论分析汉字之著作。戴氏认为六书之学是读书的门径,而学者弃之已久;即使有人学,也往往支离附会,不得要领。他说:“夫不明于文而欲通于辞,不通于辞而欲得于意,是聋于律而议乐,盲于度而议器也,亦诬而已矣。”因而他就许慎《说文解字》而订其得失,重新解释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书的意义。其书完全打破《说文》五百四下部的体例,别立四百七十九目而分为九部:数、天文、地理、人、动物、植物、工事、杂、疑。前七部各收相类的字,不能收入前七类的归入杂部,形体有疑的列入疑部。部中的字,按指事、象形、会意、转注、谐声、假借的顺序排列,对有所怀疑的字则标出“某之疑”。每目之下,把偏旁相同的字叙列于后。如“月”字为目,“月”下列“夕”,为指事字,“夕”下又列会意字“多”,“多”下又列谐声字“夥”,后面又列从“夕”的谐声字“夜”、“梦”、“”。戴氏还把四百七十九目分为两部分,称其中一百八十目为文,五十四目不易解释的为疑文,二百四十五目为字。文为“母”,字为“子”。照他的说法,一切文字,皆可摄入二百三十四个指事象形的文或疑文之下,纲领清楚,系统完密。此书的价值在于能援引金文来说明字形,又能明辨字义的引申不同于假借。戴氏于卷首《六书通释》云:“书学既废,章句之士知因言以求意矣,未知因文(字)以求义也;训诂之士,知因文(字)以求义矣,未知因声以求义也。夫文字之用莫博于谐声,莫变于假借。因文以求义,而不知因声以求义,吾未见其能尽文字之情也。”所谓“文字之情”就是文字的本质,他说:“夫文生于声者也,有声而后形之以文;义与声俱立,非生于文也。”这就为辨认古书中文字的假借,提供了理论根据。唐兰说,戴氏“对于文字的见解,是许慎以后,惟一的值得在文字学史上推举的”(《中国文字学》)。是书的缺点是,所收的字有的既非金文又非篆文,甚至误以俗字为金文,有些字形和字义的解释纯属杜撰。另外,戴氏认为侧“山”为“阜”,反“人”为“匕”,反“子”为“云”,就是转注,主“形转”说,也是毫无根据的。《六书故》始刻于元仁宗延旸七年(1320),明万历间张萱重刊,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有李鼎元刻本,同治间有《小学汇函》本。

猜你喜欢

  • 奕世文集

    十六卷。明萧自开编。萧自开,江西万安人。字号生卒均未详。曾由荫生官詹事府主簿。此书辑其先世文集五种。凡《二休居士集》一卷,萧缵撰;《石岩山房集》四卷,萧乾元撰;《小石集》三卷,萧旸撰;《修业堂集》五卷

  • 四书顺义解

    十九卷。清刘琴撰。刘琴字松雪,任丘(今河北任丘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至顺义县教谕。该书乃作者自雍正五年(1727)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积三十年之功而成,因其成于顺义县,

  • 治河四策

    一卷。李佳白撰。李佳白(Gilbert Rdid,1857-1927)),美国人,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先后毕业于汉密尔顿学院和纽约协和神学院,曾获神学博士学位。清光绪八年(1882)来中国,在山东烟台

  • 毛诗兴体说

    ① 一卷。清林国赓撰。国赓字飏伯,广东番禺县人。光绪甲辰(1904)年进士,曾拜翰林院庶吉士。《诗经》中普遍运用赋、比、兴的表现手法,然而以此喻彼的“比”较为明显,而由此及彼的“兴”则比较隐曲。毛传曾

  • 窦氏外科全书

    见《疮疡经验全书》。

  • 四书一得录

    二卷。清胡泽顺撰。胡泽顺字梅坪,安徽泾县(今安徽泾县)人。是书首有自序及朱荣实序。自序称“无门户意气之私,则汉儒宜崇,宋儒亦宜崇”。朱序谓贯穿郑孔之笺疏,要归于程朱之义理,兼参汉宋之长,不为墨守,且间

  • 丰暇观颐

    四卷。著者生卒年仕履均不详。此书是一部杂纂之作,有序三首,一称懒散道人,一称见卢主人,一称醉醒逸叟。而卷首又题醉醒逸叟偶阅字,详解其词意,应是一人。一题己丑、一题辛卯、一题癸巳,都不著年号。书中又引汤

  • 掖垣谏草

    五卷。张贞观撰。张贞观,明代沛县(今属江苏省)人,字恒诚,别号惺字。万历癸未(1583年)进士,累擢礼科都给事中。万历甲午(1594年),以清皇长子出阁进读,直言忤旨,罢职为民。有《掖垣谏草》。此书所

  • 毛诗谱注

    一卷。三国吴徐整撰,清王谟辑。徐整,字文操,豫章(今江西南昌市)人,官太常卿。《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谱》三卷,早佚,《新唐书·艺文志》不载。是篇从陆德明《经典释文·序》钞录出一条,述《毛诗》世次。

  • 诗音表

    一卷。清代钱坫(1744-1806)撰。坫字献之,号十兰,又号篆秋,大昕之侄。江苏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县)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副贡生。官陕西州乾州直隶州州判。坫精通训诂,深于《说文》,学问与大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