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五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金吴澜、李福沂修,汪堃、朱成熙纂。昆山为县,始于梁代,自元代方升昆山为郡。清雍正三年(1725),分昆山之地置新阳县,于是有乾隆十六年(1751)张予介等修《昆山新阳合志》
十卷。清梁廷楠(1796-1861)撰。廷楠字章冉,广东顺德人。官至澄海县训导。清史学家、戏曲家。精于史部,有《南汉书》、《金石称例》、《论语古解》、《粤海关志》、《海国四说》、《夷氛闻记》等。擅长戏
一卷。清代赵绍祖(1752-1833)撰。赵绍祖字绳伯,号琴士。笃学,尤深于史,著有《新旧唐书互证》、《通鉴注商》、《建元考》、《校补竹书纪年》、《校补王氏诗考》、《金石文正续钞》、《读书偶记》、《书
六卷。清陶保廉撰。陶保廉,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其父陶模,历任陕甘、广东总督,颇多善政。光绪十七年(1891),陶模由陕藩简授新疆巡抚,陶保廉侍行,备记其行程。自西安至天津为一卷,自天津至西安为一卷,
四卷。旧题明陶华(详见《伤寒六书》)撰。此书自序即搬用《伤寒六书》中《伤寒琐言》之序文,内容有论有方,采方较杂,且轻于立论。故后人认为此书非出陶华之手,而系伪托。卷一为五十二条,卷二为二十九条,卷三为
① 见《圣学宗要》。② 三卷。清白允谦(生卒年不详)撰。白允谦字子益,阳城(今属山西)人。明崇祯十六年(1643)中进士,任庶吉士。入清,授秘书院检讨,官至刑部尚书。此书皆为讲学的语录,上卷五十九条,
①见《握奇经》② 三卷。《握机纬》十五卷。明曹允儒撰。允儒字鲁川,太仓(今属江苏)人。生卒年不详。据此书王世贞《序》,称昆山明斋王氏与念庵罗公、荆川唐公因倭变,研究《握奇经》,后以其说尽授之鲁川曹君。
①一卷。汉郑玄(见《周易注》)撰。清孔广林(生卒年月待考)辑。广林字丛伯,山东曲阜人,清代经学家,孔继汾之子,孔广森(1752-1786)之弟,孔子六十八代孙。著作有《尚书大传注》四卷。《周官臆测》六
十卷。明王世贞编(生平详见《弇山堂别集》)。此书是古代画学著述的汇编。所收录为谢赫《古画品录》一卷,李嗣真《续画品录》一卷、沙门彦悰《后画录》一卷、姚最《续画品》一卷、裴孝源《贞观公私画史》一卷、沈括
七种。明黄方胤(约生活在嘉靖至万历年间)撰。方胤号醒狂,金陵(江苏南京)人。生平事迹均不详。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五据焦循《曲考》录曲七种,曰倚门、再醮、淫僧、伦期、督妓、娈童、惧内。题《陌花轩杂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