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一名吕新吾先生实政录。明吕坤(详见《四礼疑》条)撰。此书,所载均为吕坤历官条约之类。第一卷为明职,第二卷至第四卷为民务,第五卷为乡甲约,均是吕坤任山西巡抚时所作。第六卷为狱政,第七卷为宪约,是吕
十五卷。清潘柽章(生卒年不详)撰。柽章字圣木,一字力田,江苏吴江人。自梁开平三年吴越王钱镠割吴县松陵镇始置吴江县,该书即记此一地之人物。柽章肆力于学,综贯百家,精于史学,凡数易其稿而撰就此书。体例精严
十卷。无名氏撰。书前题“陈眉公原本,钟山烟霞逸叟增定”,实际上该书仍是《陶朱公致富奇书》的变种。该书十卷,又分为授时、耕稼、种植、蚕桑、畜牧、占释、商贾等七篇。该书现存于南京农学院。
一卷。清黄宗羲(1610-1695)撰。黄宗羲见《宋元学案》。全书成于康熙二年(1663),分“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
十三卷。明于谦(1398-1457)撰。于谦,字廷益,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任监察御史,河南、山西巡抚,普平反冤狱,赈济灾荒。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后,从兵部侍郎升
十种,十四卷。清末民国罗振玉(1866-1940)编。罗振玉字叔蕴,浙江上虞人。此丛书为罗振玉侨居日本时,汇辑所获唐人写本、魏齐石刻、宋元人集部著作、近人手稿,以及他自己和王国维二人的著作,仿古香斋袖
四卷。清代嗣法门人实济(生卒年不详)等编。实济等编的《恬退翁后录》一书,主要记述了清代杭州理安寺沙门释明鼎的事迹。明鼎,俗姓冯,字调梅,号粟庵,晚年自称恬退翁。黄梅(今属安徽省境内)人。他自幼读书,尤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清任大椿辑。是书《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未著录,不知何时何人所撰,亦未详其卷数。惟见《文选·咏怀诗》李善注引一则:“,小热皃。”《广韵》录其“”、
四卷。清刘沅撰。沅著书有《周易恒解》、《诗经恒解》、《书经恒解》、《周官恒解》、《礼记恒解》、《春秋恒解》、《四书恒解》诸书,已著录。沅自序大义是:戴记之书,其言往往不符合周制,读者不知道其为孔孟之徒
一卷。明刘师朱(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刘师朱,字仲文,号嵩潭,河北大名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中由燕生官至安徽庐州府(今合肥)同知。此集原序称作于庐州,故名曰《江皋吟》。然集中有“都门所作”,有“出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