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王定柱(详见《大学臆古》)撰是书首叙钦定《礼记义疏》御案一则,认为在朱子《章句》外,郑注孔疏,都不可废。次为自序,认为《章句》以后,鸿儒代兴,拾遗补缺,新机逐引,不可尽灭。是书分章或从郑孔,或
二卷。清戴书芬撰。戴书芬,生卒年不详,字月村,江苏昆山人,金山诸生王景高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元年辛巳(1821)刊本,书前有胡敬序,第一卷收诗九十三首,第二卷收诗七十二首。松江府续志题作《月村诗
一卷。宋崔凯撰,清马国翰辑。凯生卒年及事迹不详。《隋书·经籍志》在宋员外散骑庾蔚之张耀下载此书六卷,那么,其人应当在庾之后。《通典》引用时有时写作宋凯,马国翰认为应当是宋崔凯,偶脱崔字,因此判定其为刘
六卷。清王建常撰。王建常字仲复,陕西渭南人,生卒年不详。据王钺在其《大学直解》序中所言,知其以明之遗民自居而不肯事清达四十余年,则王建常可能卒于康熙三十年以前。本书对于治历、治水二事论述较详,也较为确
六卷。明钱福(1461-1504)撰。钱福,字与谦,号鹤滩,华亭(今江苏松江县)人。明弘治三年(1490)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福为一时名家,其居所近鹤滩,因以自号,并名其集。福少时既聪颖有悟性,诗
见王弼《老子注》。
①八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魏式曾、康赓修,李龙章纂。康赓,昆明人,曾任永顺县知县。李龙章,广东人,举人,曾任安仁县知县。永顺县志创修于雍正年间知县李瑾。乾隆十年(1745)知县王伯麟再修,五十八年(1
一千卷。初名《太平编类》,又称《太平总类》、《太平类编》。北宋李昉(925-996)、扈蒙等十四人,于太平兴国二年(977),奉宋太宗之命编撰。历经八年编成此书。据宋敏求《春明退朝录》所载:书成之后,
一卷。后魏李谧(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谧,字永和,涿郡(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征拜著作佐郎。辞以授弟郁,诏许之。州再举秀才,公府二辟,并不就。赐谥贞静处士。事迹具《魏书·李孝伯附传》,《北史本传》
一卷。清龚元介撰。元介生卒年及事迹均未详。龚氏认为《史记·孔子世家》所载史事有大谬者六,大误者十六,小误者十四,故据理加以删正。并据他书资料,增补了防叔以前世系、叔梁纥娶施氏生九女、妾生孟皮,以及郯子